消費者樊女士在包頭市一家全國連鎖的家具建材商城購買了一套售價6000元的家具,但當時她直接將錢款交給了品牌商家,并未交到家具建材商城的收款臺,遲遲等不到商家送貨,她才發(fā)現(xiàn)該品牌商家已經(jīng)關門停業(yè),并撤出了商城。
由于不注意“交款途徑”,不少消費者在建材城、家具城、家電商城、大型綜合商城等地購物時,并沒有將錢款交到商城指定的總收款臺,而是直接交給了入駐商城的品牌商家,甚至是直接交給了促銷員,一旦商家“跑路”,由于無法找到經(jīng)營主體,而陷入了維權的困局。
日前,市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通過對最近一段時間消費者投訴情況進行分析,發(fā)現(xiàn)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并不注意“交款途徑”,由此造成自身權益受損。消費者樊女士在一家全國連鎖的家具建材商城購買了一套售價6000元的家具,但當時她直接將錢款交給了品牌商家,并未交到家具建材商城的收款臺,遲遲等不到商家送貨,她才發(fā)現(xiàn)該品牌商家已經(jīng)關門停業(yè),并撤出了商城。經(jīng)查找,該家具建材商城沒有樊女士任何交費記錄以及合同記錄,樊女士手中的票據(jù)上也只有品牌商家的名稱和收款章。而同樣遭遇該品牌商家跑路的幾名消費者,因為將錢款交到了家具建材商城,早就拿到了商城的退款和相應的補償。而樊女士卻因為無法找到經(jīng)營主體,陷入了維權的困局。
針對上述情況,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工作人員提醒市民,在購物時一定要了解商城的合同管理及費用繳納方式,與商城簽訂合同并進行交費,才能獲得更多的消費保障。
“首先,商城相對入駐商家來說,實力更為雄厚,承擔風險的能力也就更強。另外,商城會督促入駐商家履行合同,起到監(jiān)督作用,同時也能起到類似于第三方支付平臺的資金保障作用。目前不少大型的建材城、家具城、家電城都有較為完備的客服體系,也有類似‘先行賠付’等針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辦法。如果消費者遇到商家未履行合同,或是在商品“三包”期內(nèi)入駐商家撤柜的情況,可以直接要求商城承擔相應責任,不必像樊女士那樣糾結入駐商家的情況以及去向等問題。”工作人員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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