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的個稅增長率超過居民人均收入約10%的漲幅,意味著居民收入增長被個稅更快的增長“部分吃掉”。
目前由于沒有更精確的分類數(shù)據(jù),比如個稅增長究竟是高收入群體的個稅增加還是中間收入群體收入增加,所以有些結(jié)論尚難斷言。財政部部長肖捷解釋,個稅增長這么快的原因“主要是受居民收入增長、財產(chǎn)轉(zhuǎn)讓所得增加等影響”。個中提到“財產(chǎn)轉(zhuǎn)讓所得增加”,在我國主要是指公眾房產(chǎn)轉(zhuǎn)讓相關稅收,這跟房價上漲有關系,而未必意味著居民“財產(chǎn)所得”增加。

就目前經(jīng)濟數(shù)據(jù)看,前7個月的個稅高增長,應該指向了兩方面:居民各種所得的確有了較大幅度的增加;個稅免稅起征點仍是6年前的標準。這導致,部分增加的收入需繳納較高的個稅。
個稅增速遠超居民收入增速,顯然提示了個稅的不合理性,我們不能坐等“最優(yōu)”個稅改革落地,而是以“次優(yōu)”改革思維,及時提高6年未動的個稅起征點。
當下個稅起征點未提高,不是因為起征點合理,而是多部門已形成了個稅亟待改革的共識——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jié)合”的稅制為大方向,通俗地說,就是再教育或房貸、贍養(yǎng)老人、撫養(yǎng)二孩等家庭支出納入個稅抵扣,而不是簡單提高起征點。從理論上來講,這是個“最優(yōu)”選擇,比單純提高起征點更精準、更科學。
但就現(xiàn)實看,真正實現(xiàn)“精準個稅”的基礎性工作量極大,也同樣涉及極其復雜的稅負公平問題。以呼聲較高的房貸利息抵扣來說,房價上漲后,低收入人群更加買不起房,而已經(jīng)買房的人卻獲得了個稅抵扣,實際上加劇了稅負不公平,包括再教育也存在類似問題。
而“靜態(tài)”的起征點,也跟當下社會消費提升的局面不合:6年來,伴隨著通脹、貨幣增長等因素,居民收入高速增長的同時人們的消費水平等支出也在高速增長,3000元的個稅起征點已遠遠無法滿足當前真實支出水平的抵扣需要。
鑒于此,個稅改革也要有“次優(yōu)”思維,既然作為“最優(yōu)”方案的“精準個稅”具有復雜性、長期性,一時無法實現(xiàn),不妨正視公眾反響強烈的個稅征收不合理的現(xiàn)實問題,及時動態(tài)調(diào)整“個稅起征點”,以“次優(yōu)”選擇實現(xiàn)收入分配改革、提升中低收入者的免稅“獲得感”。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全國“兩會”上,財政部部長肖捷談及個稅改革時表示,免征額該提高就提高,這也是對公眾訴求的呼應。
與其坐等“綜合與分類相結(jié)合”個稅改革全面落地,不如盡早啟動提高個稅起征點的“次優(yōu)”選項,也符合公共政策“滿意原則”的選項。它不是以“次優(yōu)”來代替對個稅“最優(yōu)”改革的追求,而是為個稅“最優(yōu)”改革爭取更大的時間余地和改革空間。
如果個稅起征點提高到5000或者10000,到底誰受益呢?

從2011年到現(xiàn)在5年的時間,個稅起征點沒有再進行調(diào)整。盡管在此期間,每年的全國兩會上都有人大代表提議提高個稅起征點,有建議提高至5000元的,還有建議提高到8000元,甚至還有建議將個稅起征點提高到10000元的。
這是否可行呢?我們來做一個計算。假設個稅起征點由3500元提高至5000元和10000元,七級累進稅率不變,北京市民小趙稅前工資9000元,小李稅前工資19000元,他們將少繳多少稅(見下圖)?
計算的結(jié)果一目了然??傮w看,在提高起征點至5000元和10000元后,小趙和小李倆人,工資高的人稅負下降得越多。
分項看,如果將起征點調(diào)整為5000元,對于像小趙等普通薪酬的人群來說,減少了150元的稅負支出,對于像小李這樣高薪酬的人群來說,減少稅負375元。如果起征點調(diào)整為10000元,小李比小趙減少的稅負更多,兩者相差1169元。

其實,在去年的全國兩會上,時任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已經(jīng)強調(diào)簡單地提高個稅起征點并不公平,也不是個稅改革的方向,并提出未來將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jié)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在綜合部分稅目基礎上實行專項扣除。
這也就意味著,我國一直以來進行的“一刀切”式的上調(diào)免征額從整體上進行的減稅模式是否有助于公平,答案已經(jīng)很清楚了。2017熱點話題:個稅調(diào)整
3月7日上午,財政部部長肖捷就“財政工作和財稅改革”在梅地亞中心回答了中外記者的提問。針對百姓最關心的個稅改革問題,肖捷表示,目前個稅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設計和論證中,基本考慮是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等收入項目實行按年匯總納稅,而在研究改革方案的同時,個稅免征額該提高就提高。
同時,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財經(jīng)委副主任委員黃奇帆在審議財政預算報告時建議,將個人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從45%降低至25%。
早在2016年3月7日兩會期間的記者會上,時任財政部長的樓繼偉在回答有關個人所得稅改革方案有關問題時表示,個人所得稅改革方案已經(jīng)提交國務院,按照全國人大立法的規(guī)劃和國務院的要求,今年將把綜合與分類相結(jié)合的個人所得稅法的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審議,再隨著信息系統(tǒng)、征管條件和大家習慣的建立,逐漸把它完善化。
公考角度解讀和分析
無論是已經(jīng)提交方案還是正在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對于個稅的改革問題,兩任部長都有一個一致的觀點,就是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jié)合。
截至目前,個稅起征點已經(jīng)經(jīng)歷了三次調(diào)整,從800元調(diào)至至3500元。自從2011年9月起將個稅免征額調(diào)至3500元,隨后至今的5年多時間,個稅起征點就再也沒有變化過。期間,隨著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上漲,對于大多數(shù)人來說,提高個稅起征點訴求強烈。
個人所得稅改革涉及到千家萬戶,關系每個納稅人的切身利益。個人所得稅改革要從中國的實際出發(fā),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jié)合,方案總體設計、實施分步到位,逐步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的個人所得稅制。
但凡改革,都必然困難重重。個稅改革也概莫能外,關乎國家,關乎個人,有爭議很正常。目前,就個人所得稅占總稅收的比例來說,7.7%的比例是偏低的,周邊國家都在15%以上。但問題在于,目前征稅對象主要是中產(chǎn)階層乃至工薪階層,真正應該被調(diào)節(jié)過高收入的富人群體,卻能使用各種途徑規(guī)避繳稅。全國人大財經(jīng)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黃奇帆建議把個稅最高稅率從45%降為25%,給出的理由便是,這樣可以吸引更多高收入群體回國繳稅,一方面擴大稅基,另一方面吸引人才。
個稅改革的理想路徑是,先提高免征額,再實施按家庭征稅,最終將稅基主要來源確定為財富階層,達到調(diào)節(jié)收入的目的。當然,這樣的個稅改革注定充滿變數(shù),但只要不忘初衷,改革的目標就一定可以實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