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HTC境遇可謂王小二過年,一年不不如一年。IDC不久前報告顯示,HTC去年營收巨挫35%,并創(chuàng)11年來最低,目前在全球手機已跌出前十,市場份額僅剩0.68%,按理說,HTC整體出售是隨時發(fā)生的大概率事件。

至于為何不整體出售,HTC在發(fā)布會上也透露主要原因,那就是HTC曾在2012年11月與蘋果簽訂長達10年的專利交叉授權協(xié)議,授權范圍包括雙方目前及未來所持專利,目前仍在有效期內。
資料顯示,1995年,美國司法部與聯(lián)邦貿易委員會聯(lián)合發(fā)布了《知識產權特許協(xié)議中的反托拉斯指南》指出,交叉許可協(xié)議與聯(lián)合授權協(xié)議(也稱聯(lián)營協(xié)議)通常是有利于競爭,包括清除相互阻斥地位;避免昂貴的侵權訴訟;將相互性技術組合起來,以及減少交易成本。然而如果用作一種明顯的實現固定價格、分配市場和顧客的機制時,協(xié)議就會對競爭產生嚴重妨礙作用。
也就是說,HTC如果此番整體出售給谷歌,勢必會涉及到與蘋果的錯綜復雜的專利糾紛,違約索賠額可能都會超過收購價,此外蘋果也不排除會出手阻擊最大競爭對手谷歌。
HTC與蘋果之間恩怨要從2010年說起,當時HTC是美國最大的智能手機制造商,一半以上的機器賣在美國,一度占據美國23%市場份額,出貨量超過三星和蘋果,時任蘋果CEO的喬布斯認為HTC對蘋果市場構成嚴重威脅,于是發(fā)起曠日持久的專利大戰(zhàn)進行阻擊。
2010年3月,蘋果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簡稱ITC)訴稱HTC侵犯iPhone專利,訴訟范圍達到 20 項專利,包括手機 UI、底層架構和硬件設計方面,要求禁止HTC智能手機在美國市場銷售。HTC于當年5月提出反訴,稱蘋果侵犯其4項專利,也同樣要求禁止蘋果產品的銷售。
2011年10月5日,喬布斯去世,庫克接任蘋果CEO。當年12月,ITC判定HTC侵犯了蘋果iPhone的647號專利,將從2012年4月19日起對HTC涉及該項專利的智能手機實施正式進口禁令。
資料顯示,iPhone的647號專利是電話號碼和其他格式化數據,在短信和電子郵件等顯示專利。也就是說,發(fā)送方在短信和電子郵件中附加電話號碼,接收方可以直接點擊號碼選擇撥打電話發(fā)短信,當下看起來平淡無奇的智能手機普通功能,卻對當時的HTC構成致命打擊。
雖然ITC將HTC侵犯蘋果專利的數量從兩項減為一項,但HTC在美國銷量已呈現雪崩,與谷歌手機的貼牌合作也未能使其起死回生。

2012年11月,HTC與蘋果就專利糾紛達成和解協(xié)議,雙方撤銷所有專利訴訟,并簽訂為期10年的專利交叉授權協(xié)議,授權范圍包括雙方目前及未來所持專利,時任HTC CEO周永明與蘋果CEO庫克均對和解協(xié)議表示滿意,但雙方都未公布協(xié)議具體內容。
事實上,為了減少專利侵權訴訟風險,不少大企業(yè)嘗試簽訂專利交叉許可協(xié)議進行規(guī)避。谷歌和三星、LG,三星與思科,夏普與元太都也宣布達成全球性專利交叉許可協(xié)議,有效期都是10年。
由此可見,如果HTC打算整體出售給谷歌或其他公司,而且不想惹太大專利麻煩,可能得等到2022年11月專利交叉授權協(xié)議有效期終止后。只是再過5年,HTC還存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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